近日京东创始人刘强东给老家发钱的事,在网上传的沸沸扬扬。众多网友在羡慕的同时,也产生了新的疑问:刘强东发的钱,要交税吗?
那村民收红包到底要不要交税呢?
首先给出结论:不用交。
个人派发的现金或网络红包不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但如果是企业发的,就得按“偶然所得”交税了。
这次刘强东本人发的,不属于个税的征税范围,所以不交。
刘强东发给乡亲们的钱不用交税,那过年收到的红包交不交税。这个得分情况来看:
发放主体为个人时
亲朋好友间互相派发、收取现金网络红包,不征税。
发放主体为企业时
情况一:向本公司员工发放现金网络红包。
如通过微信等网络平台发放开工利是、过节红包等,属于个人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应当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情况二:给本公司员工以外的个人发放现金网络红包。
如通过扫描饮料瓶盖二维码获取的现金返现红包、在电视节目“摇一摇”活动取得的现金网络红包,应当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偶然所得”-具有偶然性、不定定性的收入。偶然所得要按20%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偶然所得征税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个人通过得奖、中奖、中彩等具有不确定的行为得到收入;
个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不包括免税情形);
个人取得企业赠送的红包、礼品收入;
1 受赠房屋
01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按照“偶然所得”征税(无偿赠与配偶、直系亲属、抚养人、赡养人和继承、遗赠的情形除外)。
计算公式:受赠房屋应纳税所得额=房地产赠与合同上标明的赠与房屋价值-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
02 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①赠与配偶、亲属。
②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③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03 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的,按差额计征个人所得税。
转让受赠房屋应纳税所得额=转让受赠房屋的收入-原捐赠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赠与和转让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
2 中奖和中彩偶然所得征免规定
01 发票
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800元
免税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800元 按照“偶然所得”全额征税
02 福利彩票、体育彩票一次
中奖收入≤10000元 免税一次
中奖收入>10000元 按照“偶然所得”全额征税
偶然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20%
注意:除有特殊规定外,应纳税所得额为取得的收入总额,无允许减除的费用。
3 个人取得礼品收入
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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