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公司可以直接升级为集团公司。成立集团公司需要满足的条件和准备的资料如下:
成立集团公司的条件
母公司资质:母公司注册资本一般需在 5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并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总和: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 1 亿元人民币以上。
组织架构与章程: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设有集团章程、董事会等管理机构,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经营场所与条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不过,不同地区对于集团公司的设立条件可能存在差异。例如,有的地区要求母公司至少拥有 3 家子公司即可。如果要成立无区域的集团公司,还可能需要公司在三个以上省份设立子公司等。
成立集团公司需要准备的资料
申请书: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母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并加盖母公司公章,同时提供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集团章程:明确集团宗旨、成员权利义务等内容,需母公司加盖公章。
成员企业相关文件:集团成员申请加入集团、承认集团章程的文件;母公司持有子公司的所有权或者股份的证明,如子公司登记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子公司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复印件、子公司出具的股权证明等;集团成员的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其他:集团登记机关与集团名称核准机关不一致时,应提交《集团登记预先核准通知书》。
无区域集团公司和有区域集团公司有何不同?
名称形式:无区域集团公司的名称中不带有地区,如 “XX 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而有区域的集团公司名称中通常包含地区,如 “深圳 XX 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要求:有区域集团公司一般在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申请,除地方特殊要求外,基本没什么申请条件。无区域集团公司则要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申请,要求投资人有两家跨省经营企业,且母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 5000 万元。此外,无区域集团公司还要求母公司至少在 3 个省份设有子公司,且子公司需与母公司同字号且成立满一年。
经营限制:无区域集团公司的经营不受地域限制,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业务。有区域的集团公司在跨地域经营时可能会受到一定的限制,在其他地区开展业务可能需要办理相关的分支机构登记等手续。
字号保护力度:有区域的集团公司名称申请后,只能在当地工商局进行字号保护。无区域的集团公司名称申请后,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字号保护,有效防止其他企业在全国范围内使用相同或相似字号。
品牌效应:无区域集团公司名称能给人以规模大、实力强的印象,有助于提升企业的品牌形象和市场竞争力,很多国企央企均采用无区域的企业名称。有区域的集团公司在品牌传播上可能会受到地域的一定限制,品牌影响力相对局限于特定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