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老板觉得公司都是我的,在公司报销个人消费有何不妥?真的是这样吗?今天我们就一起来聊聊吧:
01 个人消费的四种类型
这一消费类型天然带有业务招待的性质,在实务中很难进行区分。老板拿回来这类发票,税务上很难判断这是老板自己使用、家人使用,还是说业务招待。
所以在实务中,税务机关将此类消费统一为业务招待费,并规定只能按实际发生额的60%税前扣除,并且最高不得超过企业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也就是说这方面的消费可以在公司入账,但是需要按照税务机关要求的比例扣除。
礼品、奢侈品其实与餐饮娱乐消费属于同一逻辑,税务机关依旧很难区分,毕竟老板购买一块名牌表,自己带就是个人消费,送客户就属于业务招待费。
当然,实务中除了按照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比例,还应该注意送客户奢侈品会涉及到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
什么叫做个人与公司的公用资产呢?指的是老板、投资人或股东日常使用的手机、电脑、车辆等等,有可能是老板使用,也有可能是家庭使用,或公司使用。
这类公用资产对于税务机关来说,基本不会做更详细的划分,大都可以在公司入账。而且通常不会计入业务招待费,而是计入管理费用,可以全额扣除。
这类往往指的是一眼就能看出的个人家庭生活消费,比如小孩子的教育费用,上国际学校的费用,老婆美容的费用,家里交的物业费、电器、装修等等费用,显然是不允许计入公司支出的。
这类型消费如果强行报销,极易引起税务机关警惕,带来风险。
02 个人消费报销的3大误区
公司是独立法人,老板个人消费若与经营无关,报销即视同“股东分红”(需补缴20%个税)
公司账户→个人账户大额转账(单笔5万以上自动预警)
03 个人消费强行入账的风险
如果老板强行将明确的个人消费在公司入账,税务机关不仅不会认可,反而极易引起警惕。
极有可能被认定为老板、投资人或股东从公司提取利润,需要按照分红补缴个税。
公司的资产和个人的资产、公司的支出和个人消费混为一谈,极易产生财产混同的风险,这时,老板、投资人或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还有可能造成刑事法律风险。
老板的个人消费能不能在公司报销,取决于消费的合理性。大家一定要理性判断,确保财税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