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登记迎来重大变化!2025年7月15日起实施!

时间:2025/6/18 15:42:38 浏览:55 << 返回

近期需要注册个体的朋友注意了!个体工商户登记迎来重大变化!2025年7月15日起执行!


01 个体工商户登记迎来重大变化7月15日起施行!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个体工商户管理规定》。个体工商户登记迎来了重大变化!



一图了解重点内容:


02 注册个体工商户可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


个体工商户可以是一般纳税人,也可以是小规模纳税人,所以:

1 增值税

(一)满足一定销售额标准免税

1.对月销售额10万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小规模季度免税销售额30万,只有在纳税人开具普票时享受,开具专票的不得享受!此优惠3%征收率的可以享受。

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政策执行期: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二)即征即退和免征


2 附加税费


1.个体工商户减征“六税两费”政策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政策执行期: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2.个体工商户可免征印花税

个体工商户的以下凭证,免征印花税:

财产所有权人将财产赠与政府、学校、社会福利机构、慈善组织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


3 个人所得税


优惠政策:



注意!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体户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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