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企业注销后被查!税务局稽查“翻旧账”能查几年?这几种情况注销了都跑不掉!

时间:2025/10/13 16:45:42 浏览:2 << 返回
无论是个体还是公司,注销并不代表“万事大吉”。这不,又有多家企业在注销后被查了,一起来围观!

多家企业注销后被查!

一、福州税务接连发布了多个对失联企业的《税务处理决定书》,其中,多家企业居然已办理了税务注销登记手续!

这些被查企业中,有些是因为上游企业数据异常(如水电费发生额与收入不符)被顺藤摸瓜查到虚开发票;有些是因为金税三期系统对比异常被发现偷税漏税;还有贸易公司骗取出口退税…

二、黑龙江某公司偷逃税款,注销后被税务局强制恢复税务登记

三、已注销企业,法人被通知补税


违法事实:
1、你公司2020年取得拆迁补偿款收入52716138元未纳税申报;
2、你公司已于2021年4月28日工商登记注销,注销前拆迁补偿款未纳税申报。
3、法人作为该公司清算组成员所填报《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福州亨利达电子设备有限公司清算报告》办理工商注销时签名确认无未结清税款,涉嫌虚假申报,骗取工商注销登记。
限法人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对拆迁补偿款进行纳税申报并报送纳税资料。

税务局稽查“翻旧账”能查几年?


因税务机关责任导致的未缴或少缴税款
追征期限: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特点:此期限内,税务机关不得加收滞纳金。 法律依据:《征管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税务机关的责任,有可能是税法理解的偏差,也有可能是工作失误。这种情况下,三年内被税局发现,则需要补税,但是如果超过三年,即使发现了也不用再补。


因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过失导致的未缴或少缴税款
追征期限: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若存在特殊情况(如累计税额10万以上),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特点:此期限内,税务机关有权加收滞纳金 法律依据:《征管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申报税款追缴期限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26号)等相关文件。 这一情况主要的区分是纳税人是否“主观恶意”偷漏税,如果是计算错误等失误,则符合3-5年追征期限。

因偷税、抗税、骗税导致的未缴或少缴税款
追征期限: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规定期限的限制特点:此情况下,税务机关可以无限期追征税款、滞纳金或所骗取的税款。 法律依据:《征管法》第五十二条第三款规定,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欠税追缴期限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813号)等相关文件。
我们必须明白第三种情况的概念——
偷税:用虚假的手段、欺骗的手段,以达到少缴税的目的;
抗税:明知道该交但抗拒不交;
骗税:1.出口退税;2.进项留抵退税,采用虚假和欺骗的手段,从政府手中骗税。
也就是说,主观恶意的偷税、抗税、骗税才会造成无限期追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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