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工资“两税”监管来了!即日起,这行为请企业抓紧时间参照自查!

时间:2026/11/6 17:54:32 浏览:5 << 返回

2026年,工资薪金两税监管进一步常态化,老套路正在全面失效!有这些行为的企业,请抓紧时间自查!

2026年工资两税监管,变在哪?!


2026年工资两税监管的关键词,不是“查得更严”,而是比对的时点前移了、数据的颗粒度变细了。


第一,总局定调:跨税费种联动校验被写入年度行动。






2026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税总纳服发〔2026〕18号)明确提出,“进一步强化纳税申报‘结合部’管理,优化申报智能自检功能及跨税费种联动校验规则”。

所谓“结合部”,落在工资上,就是企业所得税工资薪金支出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申报之间那些过去“各填各的、没摆在一起看”的衔接地带。

也就是说,工资两税比对既是税务部门锁定工资薪金违规列支的风险管理工具,也是嵌在申报环节的纳税服务工具——通过关联比对异常提醒,引导纳税人主动自查,把潜在风险化解在形成违规事实之前。


第二,企税端的数据颗粒度在细化。

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第17号公告修订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要求分项填报工资薪金的“账载金额(计提数)”与“实际发生额(实发数)”。

这意味着企税端不再只有一个笼统的工资总额,而是把“提了多少”和“发了多少”拆开填报,与个税端按实际发放扣缴的数据形成更直接的对照关系。系统比对的基础,从“两笔总数”变成了“可拆解的口径”。


第三,地方执行已经进入“事前规范”阶段,不再是事后抽查。

从官网披露的信息看,2026年多地税务部门在做的已经不是“发现差异再查”,而是把比对和辅导前移到申报环节。

渭南市华州区税务局2026年7月的专项辅导中,将个税申报数据与企业所得税工资薪金申报明细逐条比对,并明确推动工资薪金申报从“事后纠错”向“事前规范”转变。


两个真实案例,工资“动手脚”,后果有多严重!


案例一:虚增25人分摊工资,只为卡在6万免征额,被罚357万


• 违规事实:实际用工36人,个税申报61人,虚增25人分摊工资,刻意将全员工资控制在6万元个税免征额以下,同时隐匿收入、违规享受小微企业优惠。

• 处罚结果:追缴税费+滞纳金+罚款共计357.58万元。


案例二:虚列人员多列支出,套取资金分红,被罚近300万


• 违规事实:2020-2023年虚列人员工资多列支出,少缴企税116.36万元;套取资金用于股东分红,未代扣代缴个税40.83万元。

• 处罚结果:追缴税费+滞纳金+罚款共计296.47万元。


核心风险点提炼:

  1. 企税扣除工资vs个税申报工资,数据严重不符;

2. 虚增人员,拆分工资,恶意规避个税;

3. 全员卡5000元/6万元,违规享受税收优惠。

税工资对不上,就一定是有猫腻吗?


先说答案:两税工资数据不一致,并不一定是存在违规。先要弄清楚,两组数据的差异是合理差异还是异常差异。


  1. 正常合理差异(无需整改)

• 计提了年终奖

企业当年预提的年终奖在次年5月31日之前发放的,可以在当年税前扣除,但个税是实际发放时(次年)才扣缴,形成了差异。


• 拖延了员工的工资

企业账面上计提了员工的工资,但拖延至次年5月31日之前发放,个税在次年实际发放时才扣缴,形成了差异。


2. 异常违规差异(必查必罚)


• 多列工资薪金支出

比如,企业伪造了工资发放明细表虚列成本以及工资薪金的核算范围不正确等


• 少申报工资薪金收入

主要有以下情形:

a. 发工资不申报/低申报;

b. 全员长期5000元以下,剩余工资用发票报销;

c. 现金发工资不申报;

d. 年收入未超6万,直接不申报个税。


注意了,这8个风险点,赶紧对照自查!


税务局一查工资就出问题,对照以下8类风险立刻自查,4月前整改完毕!


虚列人员:人员信息不真实

☞ 违规表现:

1. 个人所得税申报的人员数跟缴纳社保的人员数差异较大;

2. 隐藏人数,从而达到小微企业标准,违规享受小微企业优惠;

3. 盗用他人信息虚列人员、拆分高工资;

4. 退休/临时用工未合规申报,离职人员未删信息;

5. 工资发放无人员明细,仅靠银行回单入账;


☞ 自查建议:

1. 核对工资表人员真实性,杜绝虚列名册;

2. 及时清理离职/死亡等人员申报信息;

3. 现金形式发工资,需保留签字记录,签订正规劳动合同。

工资薪金申报不合规

☞ 违规表现:

1. 公司员工工资长期为0或1元;

2. 多数员工工资卡5000元临界值;

3. 个税申报工资跟企业所得税汇缴工资差距较大;

4. 公司存在以费用报销的形式冲抵工资薪金的现象;

5. 误餐补助、出差补助未合规并入工资计税;


☞ 自查建议:

1. 严格根据工资薪金范围的具体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2. 严格检查公司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得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专项附加扣除重复扣除

☞ 违规表现:

员工两处以上取得工资,重复扣除专项附加扣除


☞ 自查建议:

1. 一个纳税年度仅允许选择一处扣除;

2. 提醒员工及时完成个税汇算清缴。



故意或非主观个税计算有误

☞ 违规表现:

1. 金额填写、税率适用、政策理解等非主观的技术性错误;

2. 人为错误少缴个税。


☞ 自查建议:

1. 严格按税法计算代扣个税金额;

2. 个税金额受扣除项目影响,告知员工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真实性负责。


税目适用错误

☞ 违规表现:

将“劳务报酬所得”转化为“工资薪金所得”,有意或无意地降低税率;

☞ 自查建议:

重点检查各类所得的划分是否正确,不得违规划转。


未依法代扣代缴个税

☞ 违规表现:

1. 始终申报老板一个人或长期只给1-2个员工申报个人所得税;

2. 经营良好但长期个税0申报;

3. 部分员工虽然发放工资但是无正当理由未代扣个人所得税;

4. 公司年终向自然人股东分红但是未代扣个人所得税;

5. 现金发放工资但未代扣个人所得税。

☞ 自查建议:

全员足额申报工资薪金个税,股东分红合规扣税。


年终奖计税违规

☞ 违规表现:

一个纳税年度多次使用年终奖单独计税政策。

☞ 自查建议:

1. 公司不同收入的职工,专项附加扣除情况不同的职工,不适宜统一选择年终奖处理方式。应由纳税人自行选择;

2.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未按规定适用减免政策

☞ 违规表现:

1. 虚构残疾人证明减征个人所得税;

2. 不符合规定的健康商业保险,也在个人所得税前进行了扣除 。

☞ 自查建议:

1. 重点检查职工特殊身份的真实性,如残疾人、烈属等;

2. 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是指保险公司参照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产品指引框架及示范条款开发的、符合条件的健康保险产品,企业在为职工购买前应严格甄别保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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