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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政策发布!养老关系转移,以后按照这个来........

发布时间:2021-11-03

工作变动,难免会牵扯到养老关系的转移。什么情况下要转?该如何去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又是如何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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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养老关系转移的哪些事儿,今天我们一次性给大家说个明白!


什么是养老关系转移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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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来说,就是跨省就业可以把在原工作地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转移到新工作地,与新工作地的缴费合并,两地的参保缴费信息累计记录,这样就能保证参保人员在各地的养老保险权益完整、准确。


以下五种情形,不再办理转移



1.参保人员已经按照国家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不再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2.本省户籍参保人员在省内流动就业的不需要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省内流动就业直接在新就业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即可。


3.外省户籍参保人员在本地建立临时账户后,若原参保地存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关系会继续保留,不需要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待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由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统一归集原临时养老保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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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参保人员在转出地存在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超过3年(含)情形的,且无法提供有关法律文书或其他相关材料的,不能转移该一次性补缴部分的年限和基金。


5.参保人员在原参保地存在欠费而且拒绝补缴的,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不计算缴费年限,个人欠费的时间不转移基金。



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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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


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02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


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03

基本养老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


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04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


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养老关系如何办理转移



参保人可以直接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址是:http://si.12333.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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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在首页导航栏点击“关系转移”选项卡,进入专题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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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选择“社保转移申请”,填写参保人基本信息和转移后信息,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啦。


完成后,耐心等待通知。社保经办机构会在业务办结后第一时间通知办理结果!



你都记住了吗?

如果需要,记得“收藏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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