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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知识】一文梳理印花税的九个常见误区

发布时间:2023-08-17

企业日常经营过程中,除了常见的增值税和所得税外,印花税也属于大家比较常见的一个税种。今天,我们就一起来聊聊印花税常见的9大误区,一起来看看:


误区一 所有的合同都要贴印花税

正解

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法》中列举的凭证征税,未列举的应税合同不属于印花税税目,无需缴纳印花税。



误区二 不签订合同就不用缴纳印花税

正解

企业之间书立的确定买卖关系,明确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订单、要货单等单据,且未另外书立买卖合同的,由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误区三 只对纸质的应税凭证征税

正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因此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也需要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误区四 印花税计税依据一律按含税合同金额计征

正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五条规定,(一)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但是,如果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中未列明增值税税款的,需按照合同总额计算印花税。


误区五 合同签订时无法确定金额不需要贴花

正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六条规定,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的,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按照实际结算的金额确定


计税依据按照前款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书立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误区六 同一凭证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的各自全额贴花

正解

同一应税凭证由两方以上当事人书立的,按照各自涉及的金额分别计算应纳税额



误区七 实收资本需要年年缴纳印花税

正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五条规定,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十一条规定,已缴纳印花税的营业账簿,以后年度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的,按照增加部分计算应纳税额。


误区八 合同签订后又取消,缴纳的印花税可退还

正解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三条规定,未履行的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已缴纳的印花税不予退还及抵缴税款;纳税人多贴的印花税票,不予退税及抵缴税款。


提示:以下情形可退税

情形一:应税凭证所列的金额与实际结算金额不一致,变更应税凭证所列金额减少的,减少部分可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或者抵缴印花税

情形二:应税凭证所列的增值税税款结算错误,按规定调整所列明的增值税税款,重新确定应税凭证计算依据减少的,减少部分可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或者抵缴印花税


误区九 合同履行后,实际结算和合同金额不一致,应补印花税


正解


印花税的征税范围非常广泛,购销、租赁、注资、营业账簿等都涉及印花税。而这平时不起眼的小税种在注销的时候,通常会被税务局翻个底朝天。

变更应税凭证计税金额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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