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西安华安财税公司
400-8080-585

NEWS
常见问题

增值税专用发票丢了,对方不给重新开,该怎么处理?

发布时间:2022-10-18

取得的专票丢失了怎么办?可以让对方重新开具吗?如果不能重开应该怎么办?一起来了解下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对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出了规定,一起来看看:



一、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怎么办?

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二、丢失已开具专票的抵扣联或发票联怎么办?

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票联,可凭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三、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丢失怎么办?

受票方如丢失或损毁已开具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的,可以根据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含税)等信息,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通过后,下载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四、丢失专票还需要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吗?

原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中关于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的内容已失效,新版税收征管规范和纳税服务规范已取消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业务事项,原则上,税务机关不再为纳税人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因此,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纳税人无需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五、丢失专票还需要登报声明吗?

不需要登报声明作废,只需要于发现丢失的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上一篇:网上注册的电商营业执照怎么注销?可以全程在线上办结吗?

下一篇:高新技术企业评定如何打分?怎么做才能提升申报通过率?

Copyright©2020 华安财税 陕ICP备2020015508号

在线咨询
索要报价
扫一扫

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
400-8080-58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