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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可以开票吗

发布时间:2023-04-19

近期,有后台留言说,超出经营范围能不能开票?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有关这方面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税务总局明确!超经营范围必须开票

这个案例是这样的,一家公司现有一次临时性业务需要开具发票,但是这次业务没有包含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里,在不变更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可以办理吗?
根据《国务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的相关条例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因此,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国家有明令禁止销售的外,即使超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也应当据实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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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超经营范围开票遇到异常了怎么办

虽然根据规定除国家有明令禁止销售的外,即使超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也应当据实开具发票。
但是,在实务中开具超经营范围发票时都会遇到最常见的三种问题:
(1)无法在开票系统开具相应税率的发票。
(2)申报异常!开出发票后申报出现异常。
(3)不改营业执照不核定。
这边建议,对于超经营范围开票的具体操作,可以从两点着手:
(1)对于临时性业务。首先咨询一下当地税务机关有没有明确的处理流程,如果没有,可以直接自行开具发票申报纳税。其次,如果发现上述事项,及时去税务机关增加品名或进行税种认定。

(2)对于经常性业务。建议变更工商登记,变更一下经营范围,再去税务做税务事项的变更,然后开具相应发票。否则可能面临被处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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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超经营范围,别触碰这些事

超经营范围可以开票,但也不能随便乱开,这些事一定不能做。
(1)虚开发票
超出经营范围开票算不算虚开呢?
根据国务院第587号今第22条的规定,为他人、为自己或者让他人为自己,亦或是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属于虚开发票的行为。
另外按照规定,如果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国家有明令禁止销售的外,即使超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也应当据实开出具发票。
因此,对于真实发生的业务可以开发票,不限定是否在经营范围之内。但是对于发生的业务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开具发票会被列为虚开发票的行为。
(2)扩大发票使用范围
《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中有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扩大发票使用范围的行为。
那么“超经营范围开具发票”是否属于“扩大发票”使用?
营改增前,因增值税发票和营业税发票分别适用不同的业务类型,也分别属于不同的税务机关管理。
增值税发票归国税局管,营业税发票归地税局管,分别核定税国种,所以不能混淆开具。营改增之后,营业税被取消,统一征收增值税,增值税发票统一由国税机关管理。

因此,只要是真实的增值税的经营业务,如果超出了经营范围不能认定为“扩大发票使用范围”行,但不能没有节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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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无效
我国合同法第52条中有规定,违反国家限为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和止经营规定的:
  1.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的;
  2. 恶意串通的;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情形的。

这些情形或者损害了国家利益,或者损害了集体利益或他人利益。这些合同被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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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证经营被罚款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有规定,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将被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扣缴、吊销营业执照等。
那么超范围经营开票会被处罚吗?
目前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只是针对超出经营范围从事业务活动有处罚,但是税务机关不限制超出经营范围的真实业务不能开票。
如果企业有相关业务请咨询当地部门,建议是先变更经营范围再开票。
好了,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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