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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抬头的发票可以报销吗?税务上,允许税前抵扣吗?

发布时间:2022-07-28

公司经营过程中,难免收到各种各样的个人抬头的发票。这类发票到底能不能报销?可不可以进行税前扣除呢?一起来看一下:


01 个人抬头发票,到底能不能报销?


什么是发票的抬头?


发票抬头,就是“购物人名称”。如自己购买,就写自己的名字。如单位购买,报销,就写单位名称。发票的抬头必须是实际购买方。


在日常工作中,发票作为一种形式要件,以个人抬头开具的发票本身从形式上就难以分清公私,所以,基本上我们核算都不会认可个人抬头发票。


总体来说,个人抬头发票在日常会计核算上大家默认还是不允许的。个别情况允许列支,都是在目前商业习惯下,我们没办法取得公司抬头发票,只能取得个人抬头发票,且个人抬头发票是为企业开支的,有企业经营有关的其他充分证明。

02 个人抬头的发票能不能税前扣除?


其实企业所得税法讲求的还是一个真实性,和经营有关,个人抬头发票如何有效证明,其实核算时候我们就会有所要求,比如支付凭证、合同、发生事由的合理性之类的证明。

但是税务上除了实质上的要件审核,还有形式上的审核,这个形式上要件最直接的就是发票,在实践中,个人抬头的发票是会被认定为不合规发票,不允许税前扣除的。


当然也有例外,这个和会计核算一样,就是在目前商业习惯下,只能取得个人抬头的,税务也会认。

这些抬头是个人的票据可以税前扣除:


1.允许税前扣除的医药费票据;


2.机票和火车票、出差过程的人身意外保险费;


3.符合职工教育费范围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4.员工入职前到医疗机构体检费票据;


5.企业为因公出差的员工报销,个人抬头的财政收据的签证费;


6.允许税前扣除的外籍个人的住房补贴,员工凭发票实报实销,但由于是员工个人与业主签订租赁合同,发票抬头为个人;


03 特别提醒!这两种个人抬头发票不能税前扣除


一、个人抬头的电话费不得税前扣除


对于发票抬头为个人名字的电话费发票不能在税前扣除,需要做纳税调增。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国税发〔2009〕114号)第六条,加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管理的规定"未按规定取得的合法有效凭据不得在税前扣除。"


因此,发票是个人名字的电话费,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公司为个人报销电话费纳税调整的问题,只需要调整一次,不能重复调整。


应对策略:公司可以将通讯补贴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不需要职工提供发票,可以作为工资薪金支出直接税前扣除,从而减轻公司的纳税负担。


二、个人抬头的住宿费发票也不能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第八条第(二)项规定:


“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特别是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不得允许纳税人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


因此,员工出差开具个人抬头的住宿费发票不可以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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