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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哪些项目可以享受?扣除方式和扣除标准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3-02-13

2023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开始确认了。今年又有哪些项目可以享受呢?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01 子女教育费

01 扣除范围和标准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参照执行。


重点梳理如下

①、特别提醒的是幼儿园教育,虽然文件上并未提起过幼儿园教育可扣除,但在实际执行阶段,学前教育是被纳入到扣除范围内的。

②、子女教育经费的扣除根据学龄期子女的数量而定,也就是俗话说的论“个”,每一个女子增加一个扣除。

③、 子女教育专项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一般为子女的父母。(包括亲父母与养父母)父母以外如在该子女未成年前担护其监护人的,比照父母执行。


02 扣除方式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03 扣除起止时间

学前教育阶段,为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学历教育,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


02 继续教育费

01扣除范围和标准


继续教育专项扣除,分为学历继续教育与费学历继续教育。两者扣除标准如下: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考证类的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如该证书后期还需要继续教育维持,则该笔费用不能在扣除。(证书需要2019年1月1日后取得才有效)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02 扣除方式

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03 扣除起止时间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为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

03 大病医疗费用


01 扣除范围和标准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扣除人除当事人外,以下也可扣除:

①、发生大病医疗者的配偶。
②、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02 扣除方式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03 扣除起止时间

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医药费用实际支出的当年。

04 住房贷款利息

01 扣除范围和标准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重点梳理如下

①、购买的房子可以不是工作城市的房子。
②、必须为首套房,该首套房必须办理贷款。且贷款利息是按照首套房贷款利息办理的。
③、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即使分期还款日期高于此期限,也不能超过240月。
④、享受每月1000元扣除标准的日期为房贷的首个还款月。
⑤、夫妻婚前分别购买首套房的,婚只有一套房贷利息可进项专项扣除。扣除标准如上。

02 扣除方式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03 扣除起止时间

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05 住房租金费用

01 扣除范围和标准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2.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02 扣除方式

1、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2、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3、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注:租房租金专项扣除是申请人自行申报,系统根据申请人及配偶工作城市有无房产来自动判定是否符合条件。无需提供租房合同及租房发票等。但后期是否用此来基础房东租房的漏税问题就不得而知了。


03 扣除起止时间

为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至租赁期结束的当月。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期限为准。


06 赡养老人费用


01 扣除范围和标准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1.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重点梳理如下

①、只看年龄,不看父母收入。只要父母一方达到60岁以上即可享受专项扣除。哪怕你父母的收入比你高,一样可以享受专项扣除。

② 、老人的赡养费扣除,不按照人数,而是按照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的标准扣除,独生子女是2000元,非独生子女最多摊1000元。

③、多子女,老人的赡养费专项扣除,可以自行协商扣除比例。但要遵循两个原则。原则一:子女任意一方的扣除额不能超过总可扣除额的50%;原则二:所有子女扣除额的合计不能超过可扣除额的100%。

02 扣除方式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03 扣除起止时间

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07 三岁以下婴儿照护费用

01 扣除范围和标准

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02 扣除方式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03 扣除起止时间

为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年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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