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开错了,是冲红还是作废?小心,这可不能随便来!
发布时间:2021-10-13
开公司免不了开票。发票开错了怎么办,是冲红还是直接作废?这可马虎不得!今天,我们就来一起学习下:
Vol. 1 哪些情况下发票可直接作废? 增值税专用发票 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作废条件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点 ● 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 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 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参考依据:国税发[2006]15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注意:跨月不可作废! 增值税普通发票 普票作废相对于专票比较简单,如果是当月作废,直接在开票系统中查询此张发票,作废即可。 作废之后,收齐所有的发票联重新放入打印机打印,目地是使发票原件上印有作废两个字。(也可以在两联发票上盖作废印章或者手写作废)发票保管好,一定不能遗失,留单位备查就行了。 温馨提示 ●增值税普通发票跨月不能作废,应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 ● 当期需要作废的发票要及时作废,超过报税期,也要正常交税; 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遇有销货退回、销售折让及发票填开错误等情形的,达到以下条件: ●退票发生在开票当月; ● 提交已开具发票各联次、作废原因的书面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税务机关当场作废并收回已开具发票(需要退回已征收税款的,启动退税基本流程)。 注意:如果未收回专用发票抵扣联及发票联,或虽已收回专用发票抵扣联及发票联但购货方已将专用发票抵扣联报送税务机关认证,此情况一律不得作废已开具的专用发票。 Vol. 2 这些发票,不允许作废! (一)增值税电子发票开具后不能作废。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后,如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等情形应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无需退回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二)成品油专用发票开具后不能作废。 开具成品油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以及销售折让等情形的,应按规定开具红字成品油专用发票。 (三)已经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作废。 (四)已抄税发票不能作废。 (五)跨月发票不能作废。 (六)发票联次不齐全的不能作废。 Vol. 3 哪些发票需要冲红处理 下列3种情况是常见的发票红冲情形: ●跨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开错,需要进行“红冲”处理; ● 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并且不符合作废条件时,需要进行红冲处理。 ●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没有作废功能,发票开错,只能进行红冲,并重新开具 简而言之,符合作废的(当月发现错误)就作废处理,对于其他原因而不能作废操作的,只能跨月做红冲,开具红字发票 特别提醒:红字发票不能随意开,税务机关在检查中会对纳税人红字发票进行事后抽查。开完红字发票要留有相关证据以备查 那些发票作废,那些发票冲红?你搞懂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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